夫妻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夫妻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09/7/31  浏览数: 1491 次  浏览字体:[ ]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指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
情理上应由夫妻个人使用、支配、处理的财产。

  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凭取得上述费
用的合法文书等证明。

    (三)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时间10年以内,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
费,以及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


     (六)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夫妻一方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

     (七)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个人所有(处理时应给予另一方适当
的照顾)。

    (八)其他应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宿迁离婚律师网 友情链接  
网上宿迁律师 宿迁律师网 中国法律信息网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 中国普法网 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宿迁法律顾问律师 宿迁劳动保障网 中国江苏 中国政府网 宿迁纪检监察网 沭阳纪检网 宿迁房产网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宿城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法制新闻网 宿迁医疗事故律师 离婚律师网 离婚律师 婚姻与家庭离婚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