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新政下 “假离婚”到底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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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下 “假离婚”到底值不值?

发布时间:2010/5/11  浏览数: 2298 次  浏览字体:[ ]
  

    随着最近国家房产新政的出台,为了规避二套房贷的高额利息和减轻贷款首付压力,许多城市出现了假离婚的现象,苏州也有一些家庭通过“假离婚”的对策来应对上面的政策。楼市新政下的“假离婚”现象怎么看?

    甲方

    婚后“头等大事”是共创财富

    最近一段时间,许多城市的离婚率突然飙升,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排队离婚的现象,个中原因据说不是感情危机,而是为了买房省钱。前段时间房产新政刚出来,那些本来想买第二套房的家庭为能够在银行得到更多的贷款,减少付贷利率,很多夫妻都高高兴兴地办理了这种不正常离婚手续,一般的购房者离一下婚就可以省掉十几万元,这对普通家庭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结婚是人生的头等大事,但婚后的头等大事又是什么呢?绝大多数人会把创造财富放在首位。夫妻之间平时也可能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闹别扭,但一旦涉及家庭的核心利益时就会马上站在同一立场上。这次房产新政目的是为了打压过高的房市,但也同时伤及了那些原本想改善住房条件,而又急于想购买第二套房子的家庭。当只要离婚就可以分出一个人以独立家庭身份获得优惠购房条件时,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样的方式。也许有人会对这样草率的离婚行为提出质疑,但为增加共同的家庭利益时,离婚就变成一种“换张证”那样的形式,只要新房到手,即便是“非法同居”他们也不会在乎。

    □马 也

    婚恋可以与房子无关

    房产新政后,为了省首付与利息,假离婚与推迟结婚的现象一下子多了,但是婚姻也可以与房子无关。先买好再结婚,一定要把新房当婚房,曾经一段时间,这种婚恋观唱主角,可以说,这种主流社会风气下,一张结婚证的“含金量”是高的,一张结婚证下隐藏的是房子、车子、票子与面子。爱情面前,经济利益很现实,在这种现实下,当结婚的成本因房产新政变相增加了以后,为了省几个钱不惜铤而走险假离婚很自然。

    一张结婚证的“含金量”可以很高,但一张结婚证的“含金量”也可以很低,“你攒够四块五,我也攒够四块五,我们就可以去民政局结婚了。 ”在一些人,特别是年轻一代看来,没有房子,没有车子,没有钻戒,没有婚宴,没有蜜月,但是这不影响爱情的开花结果。这种方式人们称之为“裸婚”。没有物质基础作支撑的婚姻牢不牢靠,很多人并不看好,这个社会也在观望,但是新生代的新婚恋观的出现,即便是高房价时代的无奈,这种不苛求附带条件的婚恋也正说明:婚恋也可以与房子无关,某种程度上,这是婚姻向情感回归。这种回归下,就像“裸婚”一族,为了爱情连房子都可以不要,又何谈为房子假离婚或推迟结婚呢。

    □璐 璐

    尽快打上政策“补丁”

    木桶理论认为,一旦某一块木板短缺,里面的水就会从这里漏掉。而同样,“木桶理论”也适用于目前房贷新政下大量离婚现象。房贷新政规定,“同一家庭限购一套商品房。”规定很明确。可是,离婚没有真假之分,而只要持有离婚证,有关部门就应该为其办理相关房贷手续。就此说,离婚事件大量出现——离婚,少交利息;不离婚,则实实在在地多支付真金白银,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这是理性选择使然。可是对于整个社会,伤害的却是亲情、契约和基本道德和诚信,很是悲观和无奈。

    基于此,炒房客是促使房价上升的重要推手之一,遏制和打击炒房客,是必须的措施之一。但在此前提下,在制定政策时我们是否再细些,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可以来个“一刀切”,规定凡在X年X月X日前持有离婚证者有效,之后则无效?再譬如,我们是否全面考虑到各政策间的相连效应,一项政策一出,必要在其他政策上也有所反应和进行修正,认真借鉴有关国家经验,认真鉴定好“户”、“人”的关系,再多些“如果”和“假设”?

    总之,不应该让房贷新政成为考验我们婚姻牢固与否与素质的平台。而要彻底规避这种现象,就必须从政策制定上找原因,一言以蔽之,赶快打上政策“补丁”。 □湟 川

    乙方

    假离婚,可别弄假成真了

    “认房不认贷”的二套房界定标准,尽管暂时没还有落地,但部分买房者却已经找到了规避政策的办法,便是“假离婚”:离婚的一应手续照办不误,而且协议中明确写明,将原有房产归一方,然后由另一方“净身出户者”申购“首套房”,同时双方私底下约定,购房成功后再复婚……据粗略测算,这样一进一出套打下来,一套售价150万元的房子,将可以少付利息18多万元,想想看,这不是赚了一大笔吗?难怪了,据说很多城市都出现了“假离婚”现象。

    不过,算盘子打得噼啪响,眼前的实惠是得到了,根据“有得必有失”的生活经验,有些真这么做的夫妇,我倒是要替他们捏把汗了,为啥?风险太大。先说“假离婚”,其实是真离婚啊,法定的离婚手续都办了,还能说是“假的”,即使私下有约定,还能受到法律保护吗?如果其中一方“早生异心”,趁机假戏真做,另一方岂不就“哑巴吃黄连”了?像这样的“历史的经验教训”还少吗?再说了,即使过了诚信风险关,还有政策风险关呢,谁能知道房产保有税几时推出呢,从大势所趋来看,推出是迟早的事,你一个家庭拥有几套房的话,缴纳的税收还能逃得了? □吴湘人

    婚姻作砝码,犯得着吗?

    婚姻作假,已不是现在才有的现象,过去就有为分房的假离婚,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是因为感情破裂而是基于国家的政策。为钱而放弃婚姻,即使是暂时的,这样的婚姻和家庭很难经得起考验。婚姻是神圣的,应把它看成是与生命一样重要的东西,以严肃尊重的态度对待之,没有理由成为经济利益的砝码,更没有理由随随便便就放弃。试想,离婚都可以当儿戏,足见这样的婚姻本身就有问题。

    婚姻是社会契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婚证书的社会责任,不是红本所能涵盖的,之外的内容十分丰富。为了减轻首付款的压力,少付贷款的利息,草率变更婚姻登记,风险是很大的。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而所有的义务都是由婚约来实现的,一旦被打破,承诺的实现多大程度上能保证?婚姻是奇妙的,感情是善变的。婚约不仅是感情的固化剂也是对利益的保证。为图一己一时的利益,不惜损害长久的家庭和睦关系?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有悖于口头承诺的假离婚会导致新的家庭不和睦,更别说对国家法律也是一种欺骗。因此,奉劝市民不要莽撞决定离婚。欣慰的是,大部分市民都是理智的,对这样的做法并不认可。

    □腊 梅

    好政策,就不该有“空子”可钻

    离婚“小高潮”和新政之间的关联很明显,通过离婚,一个家庭的购房主体,变成两个个人的购房个体。这些家庭不得不采用看似与幸福相悖的方式,来完成幸福居住的目的。

    家庭“分裂”的不幸被省下大笔利息开支的喜悦冲散了,金钱上的获益明显可见,但情感、道德和诚信的成本却不那么容易算。比如,假离婚当然是有机会成本的,保不准最后就成了真离婚。不知道政策的制定者有没有想过出现这样的局面。

    其实每个人都很清楚真正推高房价的主体绝对不是普通的消费者,你身边有多少人是真正的炒房客?对平头老百姓来说,“炒房”只是个传说,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些省吃俭用,有那么点小积蓄想在新一轮的财富分配中保住自己那点可怜的份额,不要被通胀吞噬的小虾米而已。真正的炒房客,他们的资金来源渠道不是我等可以揣测的。房地产政策调控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机制,涉及到整个国计民生甚至已经发展到现在这样可以左右伦理道德的程度,岂能简单地“一刀切”?

    我们寄希望于新政策不会让富人越富,穷人越穷的局面愈演愈烈。这些“逼人离婚”的政策该改改了。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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