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走三年杳无音讯,丈夫意外获知妻子已与人私奔。9月12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准予原告章明明与被告项琴华离婚。
1998年12月,章明明经人介绍与项琴华相识谈婚,1999年2月,双方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并同居生活,2001年5月生育一女孩,2004年3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吵口打架。2008年5月,项琴华不辞而别,章明明及家人多方寻找,仍不得其踪。2011年2月,章明明意外获知曾有人在山东济南市看见项琴华与邻村一唐姓男子在一起。经章明明向唐姓男子的父母追问,称其小儿三年前也是突然离家出走,至今未与家人联系,据说是与项琴华在一起。为此,章明明愤然起诉,请求与项琴华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章明明与被告项琴华虽系自愿结婚,但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不牢,婚后又由于双方性格不合,难于沟通,夫妻常为家庭琐事吵打,未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2008年5月,夫妻吵架后,被告不辞而别,至今去向不明,断绝与家庭的联系,不履行婚姻家庭义务,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无和好可能。原告诉请与被告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准许。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