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丈夫外出务工对自己疏于照顾,怀孕妻子产生不满,因此要求离婚。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驳回原告方珍珍要求与被告辛长根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被告于2009年通过网上相识后见面定亲,2009年底双方先后在各自的家中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2010年2月两人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被告外出务工。在原告怀孕期间,由于被告工作繁忙疏于照顾,导致原告产生不满。并以此为由要求与被告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通过自由恋爱相识,婚前对彼此有一定的了解,感情基础牢固。虽然被告在原告怀孕这段时间疏于照顾,但被告外出务工的目的是致力于家庭建设,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