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儿子闹离婚老汉禁止儿媳带孩子 律师称孩子母亲的权利不能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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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儿子闹离婚老汉禁止儿媳带孩子 律师称孩子母亲的权利不能被剥夺

发布时间:2011/10/1  浏览数: 890 次  浏览字体:[ ]
  

        老汉和儿媳妇街头争孩子
        为“帮”儿子闹离婚老汉禁止儿媳带孩子 律师称孩子母亲的权利不能被剥夺
        本报9月30日讯(记者 詹海林)29日下午6时许,在威海路当代广场,60多岁的老汉与儿媳妇上演了一场争夺孩子“大战”,双方还激烈地争吵起来,惊动了110民警,后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据了解,老汉的儿子正与儿媳闹离婚,老汉担心会影响到孩子,就把孩子接到自己家,儿媳妇不同意,就发生先前的一幕。对此,律师表示,作为孩子的母亲有权抱走自己的孩子,爷爷、奶奶没权利阻止。
 

       老汉与儿媳“抢”孩子
        当天下午,记者在当代广场上看到,附近围了不少人,一名年轻女士在地上哇哇大哭,指着一位老汉手里抱着的两岁多的女童,嘴里不断地说:“把孩子还给我!”而老人手里抱着孩子称,“现在不能给你,等你离婚了,这孩子才能给你。”
       目击者杨女士称,当时,这名60多岁的老汉正带着孩子在广场上玩,这时一名年轻女士上前就要抱孩子,而老汉见状拼命护着孩子不让对方抱走,双方还争吵了起来,根据争吵的内容,杨女士得知,这名女子是老汉的儿媳妇。
        争吵过程中,这名女子还表示,丈夫正要和自己闹离婚,一个月前,公公趁她不注意将孩子抱走,并藏了起来。当天路过当代广场,见到孩子后想把孩子领走。
 

       众人谴责老汉行为
       就在此时,老人想抱着孩子走,一些市民看到此情此景,纷纷打电话报了警。不一会儿,110民警来到现场,将双方带走。“老人凭什么不让妈妈带孩子,他们有权利吗?”杨女士说,老人哪能随便藏孩子,不管离不离婚,孩子是无辜的,而且这样也会伤害到孩子。
       对于此事,这名老汉事后表示,由于他儿媳妇正与儿子闹离婚,儿媳妇现在不同意离婚。他和老伴认为两人闹离婚会影响到孩子,于是就把孩子接到自己家,等他们把离婚的事办好后再处理孩子的事情。
 

       母亲的权利不能剥夺
        据了解,由于双方在派出所协商未果,最终孩子被其父亲接走。青岛北极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振海告诉记者,公公、婆婆没有权利阻止儿媳将孩子抱走,孩子的母亲和父亲都有抚养义务,也都有探视权,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阻止对方探视孩子。假如两人离婚,两人都想要孩子,而孩子只有两三岁,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把孩子判给母亲,父亲每月支付给工资20%至30%作为孩子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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