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善良热心,用脸上的微笑感染着每一位当事人;她们外柔内刚,将自己的一腔柔情倾注于弱势群体;她们稳重干练,审理案件巾帼不让须眉。她们就是龙泉驿区法院十陵女子法庭的女法官们。3日,成都商报记者走近这群女法官,体会她们平日在审理案件、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时的亲和力和专业。
3日下午近3时,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开审,原告谢大姐3年前将3台塔基租给了被告张恒(化名)使用,但对方至今仍有部分租金未支付,两个塔基未归还。
十陵女子法庭新任庭长夏海玲说,之前该案已经开过一次庭,并进行过多次调解。通过计算,张恒应支付给谢大姐70余万元。“矛盾在于谢大姐想立即拿钱,但张恒表示月底前才有钱支付。”夏海玲说,若法院只管判案,由于张恒可供执行的财产没有那么多,谢大姐可能只会在名义上拿到70余万元,“我多次就此跟谢大姐谈心,她于是答应调解,把金额降至35万元,但要求对方当庭支付。”
复庭后,虽然对35万元的金额已无异议,但双方当事人仍然对还款日期有很大争议。夏海玲因此进行了口头宣判,判决张恒于5日内归还塔基,以及约15万元的租金,若10日后仍未履行,法庭将下发书面判决书。“这是一种审判技巧。”夏海玲说,口头判决将会对张恒形成压力,促使他尽快找到钱给付,“如果他还是拖延,法院进行书面判决后,他要支付的费用就将高出口头宣判许多。”
“女子法庭不是妇女的法庭,也并不只是办理涉及妇女的案件,我们必须坚持公正办案。”夏海玲说,女子法庭审理的是民事纠纷案件,其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等案件类型较为集中。“因为有近一半的官司涉及家庭纠纷,一般情况下,女方总是处于弱势,需要更多的关怀。”她说,这不仅考验法官掌握庭审节奏的能力,也考验法官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时的耐心和技巧。成都商报记者 董馨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