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法庭上同意离婚,但要求男方给孩子的抚养费应该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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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法庭上同意离婚,但要求男方给孩子的抚养费应该一次性付清

发布时间:2012/2/4  浏览数: 950 次  浏览字体:[ ]
  

  今晚网讯(渤海早报记者解金钊 通讯员郭玉鑫)一男子婚后染上赌博,败光了家底,夫妻感情也破裂,其将妻子起诉要求离婚。妻子在法庭上同意离婚,但要求男方给孩子的抚养费应该一次性付清。近日,经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据相关法律,认为在有条件情况下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但原告没有相应条件,并坚持要按月给付,一审判决支持他的请求。

  原告马林与被告陈娟结婚十余年并生育一子。二人原本感情很好,但后来马林染上了赌博,掏空了家底,二人经常因此争吵,感情濒临破裂。日前,马林将妻子起诉要求离婚,希望儿子由女方抚养,其可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要求法院对双方共有房产予以分割,并判决夫妻共同债务30万元由双方共同偿还。被告陈娟同意儿子由她抚养,但要求马林的抚养费不能按月给,须一次性全部给付。同时,她否认有双方共同债务30万元,并指出马林经常在赌博输钱后让她替还赌债,这所谓30万元是他自己编造的。

  庭审中,马林未能就债务存在拿出证据,双方经协商同意共有的两间平房中大间归女方,小间归男方。法院认为,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准许离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现原告坚持按月定期给付,被告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请求不予支持。原告未能就共同债务的存在举证,其要求被告分担的请求不予支持。综上,一审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至其独立生活为止;房产中大间归女方,小间归男方。(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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