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家伙,一大把年纪了,竟然干出这种事,家没了,这叫我今后咋办啊!”看着判决书上对丈夫李涵重婚并缓刑一年半执行的判决,年过六旬的原告妻子周淑珍没有一点官司打胜的欣慰,心被无情地撕裂,痛苦在蔓延……
大医生开起小诊所
李涵是市内一家大型医院的医生,医疗经验的积累加上其潜心钻研业务,李涵很快成为科室的骨干。而周淑珍是个内敛、贤淑的女孩,比李涵小三岁的周淑珍是李涵的助手,接触多了,两人暗生情愫,李涵30岁那年,这对有情人终于喜结连理。
民营医院和诊所的崛起给医疗界吹来一阵新风,看着以前医科学校的同学有的做药材生意赚了大钱,有的当起了民营医院的老板,而自己能力不比他们差,却还过着掰着指头算日子领工资的生活,李涵终于坐不住了。1998年,他和关系好的两位同学共同投资,在市内一繁华地段开起了属于自己的私人诊所。
成功背后的女人
令李涵没有料到的是,辞职开诊所的选择将他的事业带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当时,由于公立医院改革仍处于探索阶段,看病贵、看病难仍然困扰着百姓。李涵抓住这一时机,中西医结合,还开创了特色专科,请来退休老医生或是医术精湛的同行,以股份制的方式经营诊所。经过几年时间的发展,在大家齐心协力下,这个小诊所渐渐壮大成为一个中西医结合、具有一定规模的门诊部。而业务最为精湛的李涵则被合伙人推为门诊中心主任,负责所有的医疗器械、药物、病人和人事管理。
事业走入正轨后,李涵和周淑珍生下了可爱的女儿李萌。为了有时间照顾女儿,在李涵的建议下,周淑珍辞去在医院的工作,专心做起了全职妈妈。周淑珍是个贤淑的妻子,她不仅把女儿照顾得妥妥帖帖,还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老公的衣裤熨烫得平平整整。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且出落得格外水灵,幸福荡漾在李涵和周淑珍的心里。内心里,他们渴望这辈子就这样和和美美、滋滋润润地过下去。
没有后顾之忧,李涵更加努力了,扩大规模,引进人才,购进先进的医疗设备,组织队伍攻克疑难杂症。有努力就有收获,一时间,门诊部的医术声名远播,四面八方涌来的病人每天把门诊部围得水泄不通。为了适应病人需求,李涵和股东们商量,最终成立了私立医院。
六旬翁遭遇第二春
2009年8月,李涵的医院里来了一个名叫文燕的护士。文燕是个有家室的女人,老公在川外工作,一年难得回来一次。文燕觉得无聊,便准备重操旧业,当一名护士。虽然已38岁,但举手投足间风韵依旧,女人味十足。
李涵注意到文燕,是因为文燕是李涵的一个朋友推荐过来的。第一次见到她,李涵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悸动。于是文燕顺理成章地成了护士们的领头羊。而院长李涵除长得挺帅外,还风度、幽默兼具,不忙的时候,李涵总会找机会和文燕聊聊天,甚至有时候开点“荤玩笑”。文燕总是似笑非笑,一副淡定自若的样子。
有一次,一个病人家属找文燕的麻烦,李涵知道后,几句话下来很快就让病人家属理解了文燕,并对她表示谢意。这让文燕开始对这位“院长大人”另眼相看。文燕眼中一闪而过的欣赏表情没有逃过李涵的“火眼金睛”,趁热打铁地邀请文燕下班后和他去喝茶,文燕毫不迟疑地答应了。渐渐地,文燕被李涵的学识、风度和体贴所吸引,而李涵也深深地迷醉在文燕的温柔乡里,几乎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和家中的妻女。
抛妻弃女的抉择
文燕与李涵的关系很快被文燕远在外地的丈夫得知,忍无可忍的老公向她提出了离婚。文燕很快同意了老公的离婚要求。离异之后的文燕,开始逼迫李涵离婚。
看着心爱的女人哀怨的眼神,李涵感到六神无主。与周淑珍的婚姻这些年来平平淡淡,没有了激情,而眼前的这个女人,却能让自己一下子找到久违了的激情。思前想后,他痛下决心,承诺一定要给文燕一个满意的结果。不久,文燕怀孕了,为李涵生下一子。年过六旬再添儿子,李涵欣喜若狂。
知夫莫若妻,李涵的异样早被周淑珍看在眼里,但她仍宽容地认为是年龄的增长,丈夫是审美疲劳了。但令周淑珍无法再宽容下去的是,李涵开始不再把挣来的钱交给她,还把两个人几十年的积蓄转移到了自己的户头上,甚至连女儿读书的生活费李涵都不太愿意给了。
周淑珍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是,她去医院打听,才知道丈夫居然晚节不保,还和别的女人有了一个儿子。
周淑珍逃也似地回到家里,感觉自己的天空都塌了。面对变了心的老伴,周淑珍死的心都有了。但想到女儿刚刚跨进大学校门,怕她经不起这种打击,周淑珍只能默默承受。
负心人获重婚罪
虽然周淑珍委曲求全,但纸最终包不住火。2011年5月1日,女儿回家过节,发现父亲不在家。到医院去找父亲,无意中得知父亲和一个女人关系特殊,还生了一个弟弟,李萌怒火中烧,扬言要弄死那个破坏别人家庭的坏女人。
忍耐已无任何意义,周淑珍和女儿李萌一纸诉状将李涵告上法庭,请求法庭认定李涵犯重婚罪,并以重婚罪量刑。
今年2月,李涵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因其年过六旬,遂缓期一年半执行。判决之后,李涵没有上诉。(文中人物系化名)(杨筱燕 本报记者 彭雪)
律师连线
四川道融律师事务所何兰英律师: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该案中,李涵重婚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