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俗婚变犯重婚
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按照民俗婚变犯重婚

发布时间:2012/4/15  浏览数: 928 次  浏览字体:[ ]
  

  说某与李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二人共同生育一女孩。2011年5月,说某与李某按民族风俗办理离婚。2011年7月起,李某与马某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并按民族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

  事后,说某以自诉人的身份,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李某和马某犯重婚罪。近日,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一审以李某犯重婚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同时认定马某无罪。

  ■以案释法按风俗离婚无效力

  法院认为,李某在未到相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与马某公开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马某是在说某与李某已按民族风俗办理离婚的情况下才与李某同居,其主观上不明知李某未办理法定离婚手续,应认定为不存在重婚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宿迁离婚律师网 友情链接  
网上宿迁律师 宿迁律师网 中国法律信息网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 中国普法网 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宿迁法律顾问律师 宿迁劳动保障网 中国江苏 中国政府网 宿迁纪检监察网 沭阳纪检网 宿迁房产网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宿城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法制新闻网 宿迁医疗事故律师 离婚律师网 离婚律师 婚姻与家庭离婚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