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部门也将知晓信息,可有效打击重婚、骗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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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部门也将知晓信息,可有效打击重婚、骗婚

发布时间:2012/11/17  浏览数: 895 次  浏览字体:[ ]
  

    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婚姻信息补录工作即将结束,下月起婚姻登记部门将与法院实现婚姻信息联网。今后,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部门也将知晓信息。此举可有效打击重婚、骗婚等违法行为。

本市的结婚登记档案从2003年开始才实行网上记录。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纸质档案数字化管理的要求,从去年开始,本市各个婚姻登记部门开始着手婚姻信息补录工作。这是一项非常庞大的工程,每对夫妻会有38条相关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在补录的过程中,会遇到非常多的困难,特别是时间越早的婚姻记录,信息的完整性越差。有的婚姻记录已经模糊不清了,有的手写资料字体很难分辨,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很多工作人员要根据资料上的其他信息再到当年出具证明的机构或是当事人的居住地进行调查、核实。现在,从解放初期至2003年前,200万多对夫妻的婚姻信息补录已经完成,下一步再审查后,就可与法院的婚姻信息进行联网。

“与法院婚姻信息联网,可有效防止重婚、骗婚等现象的出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处长杨俐介绍,一直以来,男女双方办理离婚手续,除了协议离婚到民政部门办理外,有争议的都是到法院起诉离婚,最终由法院判决离婚,虽然一样是在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但是由于两个部门信息没有联网,如果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一方再婚,民政部门由于查询不到离婚信息,就会导致隐瞒婚史的现象出现。

据了解,婚姻登记信息实行数字化管理,还可方便市民查询婚姻档案,为了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当事人到婚姻登记部门查询信息时,要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若是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要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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