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视窗12月22日电:近年来,同居、闪婚、闪离等“新婚姻形式”开始在年轻人当中流行。虽然对于年轻人的这类婚姻态度,很多人表示担忧。但是,对于这些情况,大家还是认为“年轻人生活经验不足”所以婚姻未免草率。如今,一些老年人也开始加入了“追求时尚”的行列,他们也选择同居,也有众多老人“结得快,离得更快。”老年人的再婚生活不稳定,其中有更多的无奈。有关调查统计数字显示,老年人再婚的成功率只有10%左右,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再婚后又离婚的占了一半以上。
“闪婚闪离”让半数再婚老人婚姻难长久
现在“闪结闪离”现象已不光发生在年轻人群中,老年人“闪结闪离”现象越来越多。据天津市南开区婚姻登记处统计,该区再婚老人离婚比率已达到近五成。在河东区,再婚老人婚姻维系最短的只有仅仅十天。再婚目的不明确、缺乏了解、子女反对等成为再婚老人离婚的主要原因。再婚的老年人,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年老丧偶,一种是离异,前者是大多数,丧偶的老人最怕寂寞,特别是男性,生活技能上的欠缺和情感上寂寞,让他们非常想快一点找到新的配偶。可是,仓促的选择很容易让双方很快分手。
年近70岁的刘大爷老伴儿去世后,为了打发寂寞的时光,经常去公园参加合唱等活动。在活动中认识了比自己小10岁的高大娘,刘大爷觉得和她非常谈得来,中年丧偶的高大娘也觉得刘大爷与自己很“合适”,又因为高大娘的儿子要结婚,为了给儿子“腾房”,二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决定要结婚。可是,结婚以后,刘大爷经常想念自己故去的老伴儿,又觉得双方生活习惯很不一样,经常产生矛盾,结婚不到半个月就开始吵架,过了3个月就实在受不了,双方又办了离婚。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处长杨俐说,一些老年人丧偶后独自一人生活,倍感孤独,找个老伴携手相依的愿望非常强烈,有的经人介绍后“一见钟情”,没有经过理性考察便迅速成家,但是当真正生活在一起时,才发现许多生活习惯不能相容,导致“闪离”。杨俐列出了当前老年人再婚后离婚的三个主要原因:一是再婚目的不明确,一些老人因为身体不好,想找个老伴照顾自己;二是缺乏了解,造成婚后因为生活习惯不同而难以继续相处下去。三是子女阻挠、破坏,让老人不能安稳地生活。
选择“不婚同居”看似“安全”其实有害
目前天津市的单身老人数量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中,单身老人比重达34.05%,所以不少老人都有“再走一步,找个伴儿”的想法,可是,老年人再婚一方面会引发房屋、财产等问题,令老人和子女都有所担忧。另一方面就是有些老人担心婚姻发生变故,怕经受精神创伤或者受骗上当,所以想采用灵活的婚姻方式。他们不办婚礼,不领“证儿”。搬到一起“搭伙”过日子,过得不如意就分开。可是,这样的“无约束”婚姻也有不少问题,一方生重病另一方可以不管不问,一走了事;家里发生矛盾,互相猜疑;不信任度较强。再有,没有法律约束,老人也会出现“婚外情”等情况,心理上受到的伤害也不小。
选择“同居”的老人,多是因为子女反对,而子女们也都是担心老人的财产“便宜外人”。其实子女大可不必担心父母的财产会“流失”。天津精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东川建议再婚的老人,若是怕因财产产生纠纷,可以婚前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双方都不继承对方的原有住房,无论谁先离世,原有住房均由各自的子女处理。
对于如何经营好“黄昏恋”,市婚姻家庭研究专家、市社科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汪洁说,本来再婚是为了能有一个美满幸福的晚年生活,可一旦不够慎重,反而会给生活带来阴霾。因此,准备再婚的老人,婚前一定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并且要得到儿女的理解;婚后,要相互包容和理解,互敬互爱,求大同存小异,这样有益于再婚后的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