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女士说,最开始说原房主要住到今年过完年,她同意了;后来又说要住到3月份,她也同意了。到现在已经拖了3个多月了,她当天必须要换锁收房。但原男房主认为,自己没有得到一分钱,不能把房子交给庞女士,更不能动门锁。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民警表示,因为隐瞒,中介和庞女士买卖房时并不清楚两人已离婚,所以,庞将钱款打到房管局的公共账号上后,中介在交易完成时允许房主取走钱款也是正常。庞女士手续齐全,能证明房子的确归她所有,收回房子合理合法。而原房主起诉前妻归还钱款应另案处理,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出于人性化考虑,民警希望庞能宽限几天,让原房主找到住处再搬家。最终,原房主同意在18日前搬离。
民警表示,如果原房主18日前不搬走,民警会勒令其搬走并强制执行。